学思《道德经》第三十六章-“柔胜强”

将欲歙之,必固张之;想要使事物收敛、闭合,必先暂且让它扩张、张开。
将欲弱之,必固强之;想要使事物削弱,必先暂且让它强盛起来。
将欲废之,必固兴之;想要使事物废弃,必先暂且让它兴盛起来。
将欲取之,必固与之。想要获取某样东西,必先暂且给予它。
是谓微明。这就是洞察幽微、隐含在事物发展中的规律,是一种高明微妙的智慧。
柔弱胜刚强。柔弱的一方,最终能够战胜刚强的一方。
鱼不可脱于渊,鱼不能脱离深渊而生存,否则就会陷入危险。
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。国家治理的关键手段、核心谋略,不可以轻易炫耀、示于人前。

本章核心是阐释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与治国谋略:事物的发展始终遵循“物极必反”的法则,收敛与扩张、弱小与强盛、废弃与兴盛、获取与给予,都是相互转化的。老子通过这一规律,提出“柔弱胜刚强”的核心观点,同时警示统治者,要像鱼不离渊一样坚守大道,不轻易显露治国利器,秉持韬光养晦、隐忍待机的原则,顺应事物发展规律,才能实现长治久安,这也是老子辩证思维在治国理政中的具体体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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