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思《道德经》第十七章-“太上治”

太上,下知有之;最高明的统治者,百姓只知道他的存在;

其次,亲而誉之;次一等的,百姓亲近他并称赞他;

其次,畏之;再次一等的,百姓畏惧他;

其次,侮之。最下等的,百姓轻蔑侮辱他。

信不足焉,有不信焉。统治者的诚信不足,百姓就不会信任他。

悠兮,其贵言。高明的统治者从容不迫,不轻易发号施令。

功成事遂,百姓皆谓:“我自然”。事情办得圆满成功、目标达成之后,百姓都会说:“这是我们自然而然做到的(并非统治者强制或居功)。”

本章讲治国的至高境界:最好的统治是“无为而治”,统治者不妄为、少发号施令,以诚信待民,让百姓顺应自然本性生活。反之,失信、苛政只会招致百姓的畏惧与轻视,唯有顺应自然、不居功,才能实现天下安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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